审批事项公告[2018]005号
关于应城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我局组织对相关房地产开发企业所提交的资质核定、延续、变更等申报资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时间为:2018年11月26日至2018年11月30日。企业如对审查意见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将书面申述意见和相关证明材料报送至应城市政务服务中心房管窗口,逾期不予受理。
二、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公示的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及其它情况有疑义的,请提供书面举报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和签署真实姓名。举报材料请报送应城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房地产市场监管股或应城市政务服务中心房管窗口。
三、应城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房地产市场监管股。地址:市房管局一楼108室(应城广场南侧),邮编:432400,电话:0712-3188123。
序号 | 企 业 名 称 | 申报事项 | 公告意见 |
1 | 应城市万商市场投资有限公司 | 申请暂定资质 | 同意暂定资质 |
